支持智库发展!前海最新发布28条举措,涵盖落户集聚、招才引智...

高端智库集聚区是前海推进深港合作的重大平台之一,目前已初具雏形,吸引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落户,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前海创新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也在前海运营。

支持智库发展!前海最新发布28条举措,涵盖落户集聚、招才引智...

  高端智库集聚区是前海推进深港合作的重大平台之一,目前已初具雏形,吸引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落户,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前海创新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也在前海运营。

  5月20日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28条举措从支持对象、落户支持、发展支持、申请与审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前海支持智库发展政策再度“加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前海集聚发展有了“加速器”。

  聚焦国家战略广纳高端资源

  前海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战略平台。《办法》聚焦国家战略,将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作为主要招引目标,鼓励其在前海落户实体化分支机构,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文化传播、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交往等方面贡献智慧,这也是落实《前海方案》《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香港回归25年,《办法》还着力吸引更高专业性和开放性的港澳等智库落户前海,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深刻阐释“一国两制”等政策,进一步促进深港融合发展。

  同时,智库是国家软实力重要载体,在国际竞争和交往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办法》鼓励智库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前海影响力。

  两个准入条件四大研究领域

  在准入门槛方面,《办法》包括2个条件,一是独立法人机构或经该智库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二是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办公,且有不少于5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

  《办法》支持3类智库在前海集聚发展,一是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二是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港澳高校或其在深合办高校举办的智库;三是其他对前海合作区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和文化软实力基地具有重大意义、符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需求的智库。

  《办法》注重四大研究领域,一是金融、会展商贸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新型国际贸易、现代海洋、数字与时尚等现代服务业研究;二是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区域治理研究;三是深港合作、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四是党的建设研究。

  在功能与产出方面,智库应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落实《前海方案》,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目标,积极开展咨政建言、政策创新、知识分享、人才延揽、对外交往等工作,具体内容在与前海管理局签订的落户协议中细化。

  (图源:深圳前海公众号)

  支持落户集聚鼓励创新发展

  《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从开办运营、拓展影响、学术交流、招才引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开办运营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300万元业务经费,并以两种形式对智库运营在办公空间上进行扶持,其中,采取事业单位组织形式的,参照前海管理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办法执行;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组织形式的,参照前海管理局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执行。

  创先争优方面,对新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名单或业界公认全球智库排行榜前100名的智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政建言方面,对智库向前海管理局报送研究成果并获上级有关部门采纳,根据成果质量及应用情况给予0.1万/件至1万/件奖励。

  影响拓展方面,对受国家部委、广东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承担以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产业发展等为研究对象的课题项目,在顺利结项后,按合同金额25%给予支持;对智库全职研究人员在中央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且以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产业发展等为主要案例的,按0.8万元/篇给予支持。

  学术交流方面,对举办冠名“前海”且有利于提升前海合作区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智库活动,可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次。

  招才引智方面,包括2项,一是对邀请港澳和国际学者开展全职访问交流的智库,按教授(研究员)元/月、副教授(副研究员)元/月进行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人,每家智库申请人数不超过4人/人,每位访学人员在前海工作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年;二是对引进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等知名学者,并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智库,给予20万元/人奖励。

  点击查看《办法》全文:

  来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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