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深圳户口主要有两种途径:积分入户、人才引进入户(应届生入户、在职人才引进入户)。
一、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顾名思义就是积分需要满100分,且申请人同时具备4项条件。
深圳积分入满100分标准
1.学历加分:非全日制大专加60分,非全日制本科加80分,全日制大专可以积70分,全日制本科加100分;
2.深圳社保加分: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它4险一年各一分,深圳社保封顶积分是30分;
3.年龄加分:18-35岁加5分,35-40岁不加分也不减分,40岁及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两分。
4.通过交社保的公司,帮忙申报加10分,条件是要求你交社保的公司名称是某某有限公司,同时要求近期在同家公司交社保,连续满24个月以上;
5.在深圳考取紧缺资格证书也可以加分,紧缺类高级证70分,紧缺类技师证90分。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申请的资料: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入户地选择及材料
▲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积分入户办理步骤: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二、应届生入户
满足应届生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入户所需的材料后,根据具体的办理步骤进行办理。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3.毕业时间未超过2年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且无犯罪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应届生入户所需的资料
申请人所需的资料:
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备注:
1.《户口迁移证》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道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就业报道证》学校会给到
3.农村户籍需要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
应届生入户办理步骤
申请人具体办理步骤:
1.毕业生登录
填写个人信息;
A.个人申办:自行在人才引进系统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B.单位申办:填写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后测评;测评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给毕业生。
C.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毕业生选择代理机构并提交信息给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签证代理协议;代理机构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交给毕业生。
2.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毕业生或单位经办人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地点、材料等要求办理报到,领取审批文件。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在职人才引进入户
满足在职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入户所需的材料后,根据具体的办理步骤进行办理。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备注:
1.申请人需连续在一个单位缴纳7个月社保;
2.不是在深圳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3.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在职人才引进所需的资料: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步骤:
申请人办理步骤: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个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在职人才引进。
一、单位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1.在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准备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和审批;
5.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二、个人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1.在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代理机构校核信息,打印表格需申请人准备资料;
4.代理机构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和审批;
6.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7.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