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户口和孩子就学的问题
你都搞懂了吗?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1、托管户口
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是属于托管户口,这种情况是临时挂靠是不允许挂靠小孩户口的。
2、常住人口
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属于常住人口,这种情况是属于常住人口的集体户口经过单位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后,才可以挂靠。
3、个人户口
可以在杭州买房后把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小孩户口转入家庭户口就可以了,还可以选择亲戚朋友家庭挂靠。
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亲属同意),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
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无论是挂靠在单位集体户口还是亲属家庭户口都需要征得户口所在地及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方可进行挂靠。
集体户口一次性挂靠到居民家庭户办理指南
1.申报条件
本市市区集体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除外)人员,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其亲友为本市市区居民家庭户的,经其亲友同意,可申请将户口挂靠至其亲友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集体户口人员迁往亲友处的,一个家庭户内不得超过5人(包括家庭户内已有的非亲属挂靠户口)。由房屋产权人、户主及迁移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委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2.提交材料:
①迁移人书面申请;
②迁出和迁入地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③迁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迁移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⑤迁移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市内无房证明;
⑥亲属关系证明书(无法取得亲属关系证明则以非亲属登记)。
⑦房屋权属证明;
⑧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签名(盖章)年月日);
⑨其他视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期限
材料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
1、如果两人均为人才集体户口(放在人才市场)或学生集体户口(户口依旧挂在学校未迁出或挂靠在就业指导中心),则无法办理小孩落户。需有一方将户籍迁回原籍,并将小孩户口上在其名下。孩子户口落实后就方便在杭州上学。
2、如果两人中有一人或两人均为单位集体户口(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会以本机构名义在辖区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则可以申请将小孩户籍挂在单位集体户口上。只要孩子有户口,就不影响孩子上学。
集体户口家庭小孩,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
1、申请入学要求
预登记对象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已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未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杭州市区已办理(临时)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申请入学办理流程
①进行预登记
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杭州教育网),点击“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存。
②信息核对
预登记对象应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对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③入学报名
在相应的时间段持规定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该学校受理报名。报名学校详见六月中旬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及招生方案或各小学的招生公告。
3、到校报名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儿童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③适龄儿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未申领儿童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杭的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凭证;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
杭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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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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