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任飞每经编辑:肖芮冬
今日(4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对接深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山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单位。相关措施对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给予资金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给出绩效奖励,对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创投机构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并支持创投企业对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两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