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排序计分:
(1)本学区深圳户籍(户主是学位申请者的合法监护人):10分
(2)本学区挂靠深圳户籍(户主不是学位申请者的合法监护人,含集体户口):3分==》无房的户籍一般都是集体户口和挂靠户口
(3)非本学区深圳户籍::3分
(4)学生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见《父母就业情况》):4分
(5)学生父母一方是深圳户籍,申请者是非深圳户籍:3分
(6)学生是台湾籍:3分;港澳籍:2分;外籍:2分
(7)非深圳户籍居住证:2分
(8)非深圳户籍暂住证居住证:1分
2、住房计分排序(住房年限以入学当年8月31日为止计算):
(1)本学区购一手楼2年以上(监护人产权51%以上):10分
(2)本学区购一手楼2年以下,1年以上(监护人产权51%以上):8分
(3)本学区购一手楼1年以下,二手楼3年以上(监护人产权51%以上):7分
(4)本学区购二手楼3年以下(监护人产权51%以上):6分
(5)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4分
(6)购房,但监护人产权只占51%以下的:3分
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分两类:
深圳户籍儿童须提供: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学位申请表。非深户籍儿童要提供: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凭证》、社保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就学联系函、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