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深圳落户最高奖励600万元

九派财经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300

跨国公司在深圳落户最高奖励600万元

  九派财经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的奖励。

  【来源:深圳发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