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可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的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深户人员
2、本市户籍到市外就业的人员
二、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居民
1、年满1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无业人员
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障的深户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为缴费基数*22%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个缴人员在这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深圳本年度最低工资为2200元/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
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2200*22%=484元
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标准为8348*3*22%=5509.68元
医保缴纳标准
医疗保险一档(含生育医疗保险)为缴费基数*8.7%(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
即最低缴费标准为8348*40%*8.7%=290.5104元
最高缴费标准为8348*3*8.7%=2178.828元
医疗保险二档(含生育医疗保险)为缴费基数的1%(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即现在医保二档缴费标准为8348*1%=83.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