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陆续收到深圳市卫健委发来的关于深户独生子女家庭统一购买的意外险短信,,第一次收到我没太在意,因为刚好也是深圳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参保缴费时段,也是深圳政府福利,个人交30块,其他保费政府支付,一年期,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非深户也可以参投保,比较贴心,高度体现了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包容精神。
但这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险,,,话说起心动念,这是出于什么心,什么念呢?早就开放并鼓励生育二胎了,覆盖到二胎是不是更好呢?再者,现在已经6月了,参保是2020年度当年,那么,这已经过去的5个月再缴交有意义吗?为什么不直接从6月1日至明年的5月31日,同样是一年,从6月1日开始又恰是儿童节不是更好更有代表意义吗?最后想了解下,这笔费用如果从财政支出,实际只7个月有保障,费用如果没有相应的减少,这政府单一旦中标,果然好做,,,同样是一个年度政府福利项目,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VS深户独生子女家庭意外险,哪个项目做得好更显关爱,大家一目了然。#深圳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