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出国护照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办理出国护照所需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
(三)申请人在换发、补发及重领护照前未采集过指纹的,需在公安机关采集指纹。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四)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矩形框内,不得压线。
(五)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和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相关证明材料。
(2)换发加注及曾持照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护照换发
(1)提交原普通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2)当事人所持普通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提交需提前换发护照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护照补发
(1)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报失证明、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经上级机关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七)急事急办材料:
1、前往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出国治病、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医院证明;
3、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签证。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