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深户籍儿童小学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1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剧组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非深户籍儿童小学入学资料
申请学位的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居住证查询
[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材料: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与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社保查询
备注:港澳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