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公安受理芦淞区首张“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拍照、填表、录入指纹信息……”6月6日上午,在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户籍室,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的女孩琪琪,成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首张“跨省通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当天上午琪琪在妈妈陪同下,来到建设派出所户籍室,顺利办理了“跨省通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据了解,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社区

芦淞公安受理芦淞区首张“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拍照、填表、录入指纹信息……”6月6日上午,在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户籍室,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的女孩琪琪,成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首张“跨省通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当天上午琪琪在妈妈陪同下,来到建设派出所户籍室,顺利办理了“跨省通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居民开展“三实”信息采集时发现,傅先生一家常年在株洲市居住生活,家中女儿琪琪在株洲上幼儿园,即将上小学。户籍民警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傅先生,将此项便民优民政策认真细致向其宣讲,告知傅先生一家符合办理条件,可准备齐相关资料,来所办理。傅先生对民警主动作为表示非常感谢,他说道,“以前因女儿没有身份证,每次往返深圳、株洲两地,或外出旅游时,要带着户口簿才能为女儿订票,比较麻烦。现在好了,可以通过“跨省通办”的方式首次申领身份证,真是省事儿又惠民啊。”

  具体办理事项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的试点工作要求,凡在株洲市内天元区泰山路派出所、芦淞区建设派出所、荷塘区月塘派出所辖区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梅州市、韶关市户籍居民,可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一、年满16周岁的居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提出申请,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监护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广东户籍居民,可联系居住地相对应的试点派出所预约办理。下阶段,株洲市将根据省厅部署,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将此项“跨省通办”便民服务推广到全市。

  [责编:颜青]

  [来源:芦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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