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
深圳市的租房补贴
确实很吸引人
本科1.5万/人
硕士2.5万元/人
博士3万元/人
但有些小伙伴不知道
除了深圳市级别的租房补贴
有的区还会发放区级租房补贴
双倍追加,就问你刺不刺激
▼▼▼
宝安区
【补贴标准】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宝安区再追加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引进落户人员:
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自调入我市时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以单位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3.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4.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5.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7.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手续。
福田区
【补贴标准】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福田区再追加补贴:硕士每人1.25万元、博士每人1.5万元
深圳市现执行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福田区政府在此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也就是说:“在福田区工作的朋友们,加上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金额之后,硕士总共能拿到元/人;博士元/人!”
【办理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
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或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2、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
3、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4、深圳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5、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办理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报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8、深圳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9、《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龙华区
【补贴标准】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龙华区再追加补贴: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办理条件】
(一)这里说的新引进人才,是指符合深人社规〔2016〕20号文规定条件,落地龙华区就业,且于2016年8月28日(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二)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龙岗区
【补贴标准】
本来深圳市级分别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现在龙岗区再发放: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南山领航人才
【补贴标准】
1.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2.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3.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区住建局按年(起始点以领航人才证书认定时间为准)一次性发放,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
1.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其领航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市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