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各区2020年学位申请已经开始,那么在学位申请时,2020年非深户小学入学条件是怎样呢,非深户申请材料有需要哪些呢,这里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2020年非深户小学入学条件是怎样
此前,深圳市教育局对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规定是: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根据这个来看,非深户入学条件为年满六周岁,且需要家长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2020年非深户小学入学所需材料有哪些
罗湖区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福田区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南山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盐田区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已过期的还应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交2019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9月及之后过期而无法续签的,可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
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9年3个月、2020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20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
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4)”点。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2-4月间社保停缴的,2020年5月及之后正常缴纳的可视为合格。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龙岗区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注: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坪山区
1、户籍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住房材料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不能以《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
(3)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网格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0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的住房提供坪山区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等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0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备注:
1.住房材料须为申报我区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符合条件的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3.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0年5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4.《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相关事项详见本指南温馨提醒第(三)条。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9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的相关意见,家长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断缴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3、社保材料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4、居住证材料
5、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
社区工作站登记并核对家庭计生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
要求,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大鹏新区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社保参单(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龙华区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宝安区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和身份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5)、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光明区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当年入伙);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7)、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19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4、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