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按照新规,即日起,在家庭成员投靠落户、稳定就业落户、稳定住所落户、城镇落户地址选择等四个方面,放宽城镇落户的限制,以推动巴南区市民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
作为主城农村面积最大的区,近年来,巴南区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019年12月,巴南区被纳入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是全区八大改革任务之一。此次新出台的《通知》,就是按经常居住地和稳定就业地登记户口,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人口和其他非户籍等重点人群应落尽落,破解制约巴南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人口流动难题。
此次新规涵盖的城镇落户类别分为家庭成员投靠落户、稳定就业落户、稳定住所落户、其他落户等四大类,对务工经商、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家庭成员、购买成套住房等落户地址选择进行了明确细化。
与以往相比,新规创新性地实施四个方面的“放宽”,可为有意愿到巴南安家创业工作的居民消除户口方面的后顾之忧:
一是家庭成员投靠落户“放宽”。投靠范围从“直系亲属投靠”放宽为“家庭成员投靠”,在原有投靠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同时,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均不再受年龄限制。
二是稳定就业落户“放宽”。对务工经商年限及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年限进行了取消,经商不再受1年年限限制,务工不再受3年年限及参加本市养老保险3年年限的限制。另一方面,针对来区发展的人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企职工也大开“绿灯”,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落户。
三是稳定住所落户“放宽”。对购买成套住房落户进行了放宽,取消原有实际居住的限制,只要已交付接房即可申请落户,共同居住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四是城镇落户地址选择“放宽”。在原有范围基础上,新增了“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此次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巴南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大创举,也是推动巴南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契机。”巴南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副主任吴代品表示,通过放宽落户政策,农民进城落户更容易了,可平等获得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比如,区外家庭成员投靠、务工经商落户后,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入学;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还可根据条件申请廉租房,自身保障也增强了。
同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不仅使城市聚集大量人口,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其对农房、承包地及宅基地依赖性降低,也有利于更好地盘活农房、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产,推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