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的集体户、公共户无法办理户口本,以往在办理社会日常事务中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
2018年5月1日起,上海集体户口、公共户口人员可以办理《个人户口卡》,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一、什么是《个人户口卡》?
《个人户口卡》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给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的证件,具有证明持有人户籍信息的作用。
二、申请《个人户口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2018年5月1日前,已落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需要申领《个人户口卡》的,个人申请后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补发的要求进行发放。2018年5月1日后,落户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个人户口卡》。
三、申请《个人户口卡》需要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单位集体户人员: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社区公共户人员:提供实际居住凭证部队集团户人员: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小贴士1: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及驻沪办集体户口人员均不签发《个人户口卡》,如需提供户口证息,可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按流程申请《户籍证明》。
小贴士2:《个人户口卡》自签发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效。
小贴士3:《个人户口卡》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换发,换发时要交回原有的《个人户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