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研究生落户评分标准(72分直接落户)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

上海研究生落户评分标准(72分直接落户)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

  

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

  

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上海户口办理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score)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Material)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1年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左边历博右边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Education)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research)所15分

  

其它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unit)、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Postgraduate)培养单位(unit)8分

  

3.学习成绩(score)

  

综合排名(Ranking)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8分

  

二级6分

  

三级4分

  

四级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score)达到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学校级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3分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Fund)资助的科技公司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2分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担任董事2分5.参加(cānjiā)大学生志愿服务(fúwù)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5分

  

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毕业生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Postgraduate)3分

  

重大项目要素最高不超过10分承担国家级经济(jīngjì)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hù)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

  

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释义:调节、控制)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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