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研究生落户手续的,不能线下办理的,可以选择椰城警民通不见面审批办理,全程邮寄材料。
海口研究生落户办理
可以通过椰城警民通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办理,也可以在线下办证中心办理。
1、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左边公众号右边,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
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2、线下办理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副楼1-2层(龙华政务服务中心旁边)
电话: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桥路11号
电话:0898-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9号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公大楼二层
电话:0898-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
电话:0898-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港路
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