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博士后入户

办事规程: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

办理博士后入户

  

办事规程: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办事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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