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
凡具备博士学位(含双硕士),自愿来到哈尔滨市居住、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接收单位证明
3.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
【可随迁人员】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注:随迁是在申请人落户时一同办理)
哈尔滨市各类随迁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由市局直接审批)
哈尔滨市公安局
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怡园小区西侧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办理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随来随办。
【办理流程】
申请人本人携带资料直接到市公安局提交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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