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所需材料
1、单位出具的《单位接收函》
2、由存档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若档案在我中心存放且档案状态为“档案已存入”,系统会自动识别,无需上传档案保管证明)。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出国前将户口存放在我中心的,请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请提供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现已支持相关手续网上办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进入“回国就业报到”专栏了解详情。
二、办理省内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
留学人员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如在河北省内就业的,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还需到省人社厅办理省内《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如下:
(1)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教育部出具的学士学位以上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外学历毕业证;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就业报到证(不作为必须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无用人单位的可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出具接收证明)
(6)以上1-4项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一号楼一楼A03窗口。联系电话:0311--。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公地点: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南三号门26、27窗口,联系电话:0315-。
特别提示:留学人员需办理档案接转、保管、考研政审等相关业务的,请通过电话方式与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前联系沟通,待办事项将采取预约办、邮寄办等多种渠道为您提供服务。疫情防控结束后,恢复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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