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8月20日正式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进一步提高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性。外籍人才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临港新片区定点医院享受网上挂号预约医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