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符合以下要求的之一应届生,且同时满足本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则可直接落户上海。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
◆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毕业生。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全国范围(不分学校)。
拓展阅读: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要加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全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需要或审核中发现疑似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工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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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