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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18〕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大学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部分国内重点高校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国内目标高校共4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3、部分国(境)外知名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目标高校共60所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哈佛大学(HarvardUniversity)、斯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ofChicago)、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InstituteofTechnology)、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University)、耶鲁大学(YaleUniversity)、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HopkinsUniversity)、康奈尔大学(CornellUniversity)、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ofPennsylvania)、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University)、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LosAngeles)、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Diego)、杜克大学(DukeUniversity)、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UniversityofMichigan,AnnArbor)、西北大学(NorthwesternUniversity)、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ofMichigan)、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MellonUniversity)、佐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InstituteofTechnology)、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ofWashington)、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Francisco)、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taBarbara)、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UniversityinSt.Louis)、纽约大学(NewYorkUniversity)、剑桥大学(UniversityofCambridge)、牛津大学(UniversityofOxford)、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CollegeLondon)、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CollegeLondon)、爱丁堡大学(TheUniversityofEdinburgh)、伦敦国王学院(King'sCollegeLondon)、伦敦政治经济学院(TheLondonSchoolof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ofManchester)、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ofBristol)、慕尼黑大学(
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tMünchen)、海德堡大学(Ruprecht-Karls-Universit?tHeidelberg)、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scheUniversit?tMünchen)、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Eidgen?ssischeTechnischeHochschuleZürichETHZ)、洛桑联邦理工学院(EcolepolytechniquefédéraledeLausanneEPFL)、苏黎世大学(Universit?tZürich)、卡罗琳学院(KarolinskaInstitute)、澳大利亚国立大学(The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悉尼大学(TheUniversityofSydney)、墨尔本大学(TheUniversityofMelbourne)、新南威尔士大学(TheUniversityofNewSouthWales)、昆士兰大学(TheUniversityofQueensland)、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ofToronto)、麦吉尔大学(McGillUniversity)、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ofBritishColumbia)、巴黎高等师范学院(EcoleNormaleSupérieuredeParis)、哥本哈根大学(UniversityofCopenhagen)、莫斯科国立大学(Московский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университет)、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UniversityofSingapore)、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TechnologicalUniversity)
(二)选调单位
1、省直厅局:省直相关厅局(计划表可扫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2、市(地)直单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市(地)直机关(计划表可扫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3、区直单位:哈尔滨区直机关(计划表可扫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黑龙江省2020年度各市(地)
定向选调生优惠政策汇总
黑河
对于招录到黑河市的定向选调生,给予安家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5万元、本科生3万元),统一免费安排住宿3年。参加非脱产性研究生以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根据相应情形报销40%—100%的学费。配偶、父母可随迁随调,配偶未就业的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已就业的,按“对口对应”原则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1、哈尔滨
对于招录到哈尔滨市市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4.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6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9.6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15.2万元);为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哈无自主住房的选调生,发放租房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均可在哈申请落户;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哈尔滨市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按年发放,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承担。
对于招录到哈尔滨市区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松北区各学历层次的安家费标准较市直均高出1万元,其他区均与市直政策一致;生活补贴标准各区与市直政策一致;松北区可安置周转公寓,其他区均实行租房补贴的办法,补贴标准双城区每人每年1万元、平房区每人每月600元、呼兰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区均为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时间为3年。
2、齐齐哈尔
对于招录到齐齐哈尔市的定向选调生,在本市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无住房的,连续5年免费优先入住人才公寓;连续5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在齐齐哈尔市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牡丹江
对于招录到牡丹江市的定向选调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和1000元补贴,5年内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在牡丹江市区内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安家费10万元、5万元和4万元。
4、佳木斯
对于招录到佳木斯市的定向选调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优惠政策。
5、大庆
对于招录到大庆市的定向选调生,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12万元、6万元、3万元)、在大庆市购买住房每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6、鸡西
对于招录到鸡西市的定向选调生,全日制博士、硕士引进的,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费。
7、双鸭山
对于招录到双鸭山市的定向选调生,签订在本市工作5年以上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安家费,配偶愿意一同来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予以对口进行安置。
8、伊春
对于招录到伊春市的定向选调生,连续5年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在伊春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给予安家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
9、七台河
对于招录到七台河市的定向选调生,连续5年发放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给予安家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5万元、3万元)。
10、鹤岗
对于招录到鹤岗市的定向选调生,免费提供周转住房,或者对自主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连续5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2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本科生1000元);一次性给予安家费(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8万元);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选择学校就读。父母一同来鹤岗居住并长期定居的,免费到市老年大学学习。依据配偶意愿和实际情况,留在鹤岗工作的,有编制的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没有编制的人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鹤岗籍引进人才同等对待;鼓励学习深造,工作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所需学费由财政补贴50%,用人单位补贴30%。
11、黑河
对于招录到黑河市的定向选调生,给予安家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5万元、本科生3万元),统一免费安排住宿3年。参加非脱产性研究生以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根据相应情形报销40%—100%的学费。配偶、父母可随迁随调,配偶未就业的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已就业的,按“对口对应”原则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12、绥化
对于招录到绥化市的定向选调生,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分别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分别为1万元、8000元、6000元)、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在绥自主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15万元、6万元、3万元)、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市范围内择校1次等优惠政策。
13、大兴安岭地区
对于招录到大兴安岭地区的定向选调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服务满5年的,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和6万元安家费。
最终解释权归各市(地)委组织部所有。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国内高校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二、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8:30至11月10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
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注册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最多仅可填报一个省直或者哈尔滨市直岗位,且须列为第一志愿。两个志愿均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形成梯次,避免扎堆报考导致落选。
2、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按选调对象、选调条件和岗位报考条件对第一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反馈。审查后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二轮选报。11月11日,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布。11月12日8:30前,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自行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由修改后的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单位,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查通过的,二轮选报成功。审查不通过的,仍维持原志愿岗位。
4、学校推荐。二轮选报结束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1份)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考生在11月15日17:30前将学院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5、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为2019年11月下旬,地点设在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哈尔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019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6、体检和考察。在面试、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中(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定于2019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费用待入职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考察定于2019年11月下旬进行,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满分100分),考察时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综合素质评定分数×10%)、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岗位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
7、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分别与选调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2020年7月,待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为其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被录用的选调人员正式到岗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本人须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培养锻炼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本人意愿,可回到原落编的省、市直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编制相应转到当地)。
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分别任命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本科生直接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具备条件的选调生,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履行破格提拔程序,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四级主任科员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任二级主任科员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每年统筹选派一定数量的定向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岗位或县(市、区)党政副职岗位上任职,涉及破格的,按照规定履行破格提拔程序。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按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服务期满考核结果,按照不超过总数20%的比例评选优秀定向选调生。
此外,省直厅局的定向选调生,符合省直青年公寓申请条件的,及时安排入住。因公寓房源周转暂未申请到的,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其间申请到省直青年公寓或在哈尔滨购买住房后不再发放。对于招录到黑龙江省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可享受当地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黑龙江省各市(地)2020年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附件5)。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此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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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黑龙江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市(地)(不含哈尔滨)招录岗位大类设置目录
附件6:黑龙江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市(地)(不含哈尔滨)招录岗位大类设置目录
附件7:黑龙江省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专业设置目录
附件5、6、7可扫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4日
监制/疯一样的男子
来源/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
编辑/朱真博
责编/孟韦廷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边陲律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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