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特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此前,上海市教委、发改委、人社局、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一同发布了《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新政一出,受益者额手相庆,而往届硕士毕业生却难免若有所失。专家建议,政策变革调整应兼顾这些人的切身利益。
应加快解决往届生落户问题
政策改革的施行,一般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惯例,不搞一刀切,也体现公平公正的理念。基于公平性考量,福利性政策往往会溯及既往。此次上海出台的应届生落户新政,让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而对于同样学历的往届生的落户政策却没有一并调整,这些已经缴纳社保数年仍在等候落户的往届生依旧没在上海找到归属感。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曾刚在接受本报《新法讯》采访时表示,上海要留住人才,仅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开绿灯并不够,往届生的落户政策也应逐渐放开。从总体趋势看,人才落户的限制标准正逐步降低,但仍会分轻重缓急,在首先确保留住应届生的同时,也要帮助往届生实现安居乐业,分步落实解决。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认为,政策调整的过程中,不同群体的福利待遇有所差别难以避免,但可以在“老人老办法”的基础上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例如可以将硕士毕业留沪原来需居住证7年才能转户籍的年限缩短至3年,以弥合新老毕业生之间的政策落差。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则指出,任何政策都应该透明、公开、公正,政策变迁前后出现的差异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在新旧政策衔接过程中,应考虑解决已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的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户籍问题,采取缓冲过渡的方式,比如按照工作年限分期分批解决,今年解决工作10年以上的,明年解决工作8年以上的,后年解决工作5年以上的,直至全部予以解决。上海需要给往届硕士毕业生吃一颗定心丸,让符合条件的往届生都能落户。
国家鼓励逐步放开落户限制
《实施方案》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完善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国家正逐步放开落户限制,而作为超大城市,上海实行公开透明的积分落户制度,不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仍需“打分”落户。
对此,马长山表示,城市化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口流动,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数字时代已不再需要户籍制度绑定人口,而是可以通过身份证制度加以解决。因此,取消户籍制度是未来趋势,但需要一定过渡期。
任远的看法是,“取消落户限制并不是取消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有多重内涵,作为‘迁移许可’和‘身份制度’的部分内涵应逐步取消,回归为居住地登记制度的基本含义。”
户籍杠杆式微上海如何留人才
近年来因上海落户门槛过高,导致大量硕士生毕业后选择投奔更方便落户的其他城市;今年上海多所高校招生集体爆冷,录取分数线与往年相比有所下滑,如何留住人才是上海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对此,曾刚指出,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城市的户籍限制正逐渐放松,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抢人大战”,从总体态势而言,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其发展势头、城市面貌、影响地位就会提升较快。上海在2010-2020年期间每年新增50-60万人,而最近每年仅新增6-7万,人口增长势头趋弱的形势须尽快扭转。从发挥长三角一体化“龙头”作用的视角出发,上海应该率先建立统一的区域人才市场,协商统一的人才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将区域公平发展落到实处。他还表示,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秉持改革精神,尊重人才个体发展与人才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用人单位直接参与人才政策、人才评价标准的讨论和制定,提高引进人才的使用效率,实现按需选人。
任远表示,上海需要加快超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继续降低落户门槛,这将有利于流动人口落户,提高民众生活福利,减轻生活压力,并增加民众消费意愿。对于青年人口组建家庭、生育、消费、购房都会有积极促进作用。人才户籍改革是上海近年来在积极推进的,但吸纳人才并非只有通过调控户籍一条路,户籍杠杆对于吸纳人才的作用在减弱。城市需要创造出更多的发展机会,提供更好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环境,才是吸引人才集聚的根本之策。
(原文刊载于《上海法治报》2022年7月26日B8版“新法讯”,原文标题:落户新政应弥合新旧政策落差专家建议加快往届硕士生落户
责任编辑:徐慧;见习编辑:朱非)
见习记者|朱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