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实现跨省(市)通办

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儿入户。浙江省公安厅供图中新网杭州11月23日电(郭其钰)11月23日,户口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的徐先生夫妇,在上海市公安机关为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成为首个享受长三角区

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实现跨省(市)通办

  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儿入户。浙江省公安厅供图

  中新网杭州11月23日电(郭其钰)11月23日,户口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的徐先生夫妇,在上海市公安机关为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成为首个享受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便利的家庭。

  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据了解,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述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其中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儿入户。浙江省公安厅供图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当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

  之后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拟入户地公安机关收到确认信息后,将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包含新生儿户口的新的户口簿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收件地址。

  “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以实际居住地和拟入户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流转替代居民群众两地来回奔波,实现了‘一地办理、网上流转’。”上述负责人说。

  此外,2021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也将在长三角全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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