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连发解读 上海暂不注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

常住户口新规则引用热议上海市公安局连续两次解读“外国定居”的法定内涵不确定——上海暂时不注销出国定居者的户口最近,5月1日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籍管理规定》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其中最受欢迎的当事人是关于外国定居或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籍的

“上海市公安局连发解读 上海暂不注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

  常住户口新规则引用热议上海市公安局连续两次解读“外国定居”的法定内涵不确定——

  上海暂时不注销出国定居者的户口

  最近,5月1日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籍管理规定》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其中最受欢迎的当事人是关于外国定居或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籍的第46条。为了回应市民、网民的关心和疑问,上海公安局于3月21日和3月25日在官方微博上发表了两次关于第46条的政策解读。在25日最新的解读中,上海公安局宣布,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不对海外定居者注销户口。

  制定新规则

  “绿卡”,户口不能兼顾吗?

  今年3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将向全市有关部门印发新版《上海市常住户籍管理规定》,新规章将从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46条关于在外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者的户籍注销,最近引起了网民的关注。

  北京青年报记者参照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看到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外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注销户籍登记。没有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必须立即通知本人、近亲、户主或者集体户口赞助人,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在以后一个月内没有注销户口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很多外国人“绿卡”和上海户口的网民表示怀疑。持有美国“绿卡”的张先生在跨国公司工作,每年在上海工作半年,半年在美国工作,在美国购买房地产。“像我这样的计算不是‘海外定居’,有必要注销户口吗?’张先生看到新规则不担心。

  新解读

  持有绿卡并不意味着去外国定居。

  为了回应网民的怀疑,3月22日下午,上海公安局官网发布了《新《上海市常住户籍管理规定》第46条相关问题的解读》。

  北报记者在解读中认为,其实第46条不是“新规则”。2003年公安部颁布实施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规定出国、出国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在海外、国外定居的人必须注销户口。2005年、2008年、年和现行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有移居外国的人应注销户口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只是根据以往的规定细分了操作程序。

  很多网民关注出国注销户口后,回国能否恢复生活户口。上海公安局据此,注销户口的外国人回国定居者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没有上海市华侨批准的华侨身份的,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

  上海公安局的及时解读受到了很多网民的称赞,但也有网民对“海外定居”是如何认定的表示疑问。持有绿卡意味着“出国定居”吗?

  北京董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浩说,这不能一概而论。“绿卡”的正规名称是“永久居留证”,用于说明外国人有权长期居住在他国工作。持有绿卡只意味着持有其他国家的定居许可说明书,持有“绿卡”者是否长时间定居外国需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认定。

  在外国定居的现阶段不注销户口

  周浩告诉北青报记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出国定居”“定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曾经印发了《规定华侨外籍华人回国华侨身份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经在居住国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已经在居住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累计居留在18个月以上。

  与新规则第46条引起的热议相比,上海公安局昨天凌晨再次发表了关于第46条的政策解读。据解读,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制定,关于“海外定居”的法定内涵还不具体。这是因为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不对海外定居者注销户口。文/本报记者李卓雅

  来源:长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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