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贯彻落实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双提升”工作,“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起开设“双提升一线”专栏,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新举措、新行动和新做法。今天,我们看看市局开发区分局实施的又一便民举措。
好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精心打造便民服务新格局,
市局开发区分局又出便民新举措,
自5月中旬起,
完全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在赣州经开区范围内,
制作居住证承诺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
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意思就是说:
在派出所提交有效信息后,
资料到达开发区分局户政科,
次日就可以拿证。
居住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被使用,群众申领居住证一般都是因为急需使用。开发区分局这一便民举措,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节省了时间,提供了便利,政策一出台便受到热烈欢迎,好评如潮。
各位亲们:想了解、要办理或者准备办理居住证,请看这里,这里,这里......
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房产的,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之一;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的,是指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居住在其他居住处所的,提供实际居住地址证明。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
居住登记回执在派出所签发。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和时限
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要登记造册,开始计算办理时限,同时将相关材料传递给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开展核查工作。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入户核实后,应及时在江西省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将相关材料提交所领导审批,审批完毕后相关材料返回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以上工作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开发区分局户政科审批的,群众从派出所领取材料后提交到分局户政科,户政科将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一个工作日,即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制证,群众次日即可领证。
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哪些材料呢?来来来,请看
(一)填写江西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和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
(三)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就读、就业等半年以上的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在派出所已登记满半年的证明,由派出所查询出具;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如申请人在本地实际已居住满半年,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及第三方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本人缴纳水、电、气的单据等);
3、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人员,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已备案或已缴纳社保)、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工资银行流水)等。
(四)住宿证明:亲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企业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并提供公司法人或者房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对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已提交合法住所证明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持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4.工业园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5.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6.个人在当地投资30万元以上的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在派出所登记已满半年的,居住证由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发,其它类型的居住证由公安分局户政科在十个工作日内制发(在派出所办理好相关材料后,前往经开区管委会正门西侧,区企业服务中心西楼公安窗口提交材料、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受理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变更申请表。
这样的好政策、新举措,
当然是多多益善!
一起来点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