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一“埔”就通】
专栏推出后
收到了许多粉丝的留言咨询
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
居住证怎么办?
居住证过期了可以续吗?
……
小编一一归纳整理
为大家寻找权威答案
——网友@小金
我是外省户籍,现在居住在黄埔,身份证丢失了,请问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区公安分局回复
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户口簿;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受理部门: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网友@阿三
我的身份证过期了,要怎么办理?
——网友@春华秋实
刚刚办理的身份证消磁了,应该如何处理?
——区公安分局回复
本市居民带旧身份证、照相回执,在网上预约到全市任一有办证户政的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也可以带旧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相回执到有身份证自助办证机的地点办理。
非广州市户口办理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户口簿;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受理部门: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网友@青
我的居住证过期10天了,请问可以续期吗?居住的时间如何计算?
——区公安分局回复
根据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网友@JASON.H
我是外地户口,已经在广州缴纳社保满6个月,请问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多久能够领证?
——区公安分局回复
根据《关于方便缴纳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之规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可在申报登记后申办居住证。居住证申领日期为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网友@wangping
首次办理签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哪里可以办理?
——区公安分局回复
?本省户籍居民首次办理签证,需要带身份证、照相电子照片及回执;
?非本省户籍带身份证、居住证、照相电子照片及回执;
可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金盾网预约,到全市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网友@小丫头
我在天河购房并落户,本人在黄埔工作,想请问父母是否可以随迁进入广州?
——区公安分局回复
符合迁入条件,可在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申办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其迁入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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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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