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我市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条件以及放宽分户、立户条件。新政将于4月8日起施行。
薛女士是江西人,十年前来到清远工作,目前在清远没有房产,一直无法落户清远。由于在清远打拼多年,未来打算继续留在清远发展。对于这次户口迁移条件的调整,她表示很期待。
市民薛女士:需要有亲属,或者结婚,或者在这里购房等各种条件。户口迁移会方便很多,我本来是租房子的,包括身边朋友小孩上学问题可能比较好解决。
《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提出,(一)放宽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限制,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直系亲属可以互相投靠。(二)允许兄弟姐妹投靠入户,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兄弟姐妹可以互相投靠。(三)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同意,可以将户口迁移至相应的集体户口。
市民王女士:户口迁移容易得多,办事更方便。
市民刘女士:我觉得会很吸引,就算户口不在这里,有亲属在的话可以过来这里入户方便很多,再加上清远这里的条件也不错。
市民胡女士:会方便点,好像小孩上学各方面会好很多,因为现在上学需要户口等条件。
另外,经公安机关核准,符合由城镇迁往乡村或乡村之间迁移的,不再提交村委会同意证明。由城镇迁往乡村的,需符合四个条件之一。
记者梁浩宇:另外,也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参加乡村振兴,相关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另行规定。另外,分户、立户条件方面,乡村地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公民因独立居住、婚姻等原因,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分户、立户。
有学者表示,我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条件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接下来需要强化配套政策。
清远社科专家刘国华:要为那些新迁户口人员多提供优质的、令人满意的政府的配套服务。比方说,城镇迁入乡村人员的土地分配、土地承包问题。又比方说,乡村迁入城镇人员的就业问题、子女入学转学问题、还有房屋租售同权问题等等。
(清远广播电视台记者梁浩宇周昊实习记者潘越邓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