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军队转业干部的批复到了,这意味着又有一批军队干部脱下戎装,离开军营,回归社会,其中,办理落户手续是军队转业干部回归社会后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今天我们就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相关事宜与各位战友唠一唠。
一般情况下,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应当携带必要材料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然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以各省市相关规定为准。我们收集整理了部分省市的相关规定,以供战友们参考。
山西省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浙江省
军人退出现役的,应当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接收证明;
★退役证明;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的,提交本人及配偶的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跨省异地安置的,还需提交入伍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师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安徽省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退休的,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福建省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由本人提交下列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居民身份证》;
★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者产权证明。
安置地公安派出所与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一致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河南省
拟落户河南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本人提交下列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
内容来源:退役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