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对于新余杭人来说并不陌生,《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当地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也是享受积分落户政策的凭证之一。记者昨天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后,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居住证》的新余杭人,只需凭一张身份证,便可体验足不出户送证上门服务。
余杭区现有已办理居住信息登记流动人口约160万,其中,已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仅30余万。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流动人口在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根据以往政策,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办理时需提供的证明类材料有2-5种不等。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为例,必须提供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本市区当月处于就业状态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凭证,其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的申领者也需提供1-5种证明材料。
随着“最多跑一次”工作的持续推进,让科技改变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趋势。最近出台的《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有了更大的改进。其中,对申领《居住证》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简化,尤其在参保等信息实现共享之后,原先办理需提供的纸质缴纳社保证明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余杭公安基础防范大队民警周晔告诉记者,“随着放管服工作的不断深化,申领《居住证》的手续简化,所需材料也进行了缩减,比如: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居住证》,部分申请人只需关注‘余杭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的‘最多跑一次’栏目,进行居住证办理网上预约和登记,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核实通过之后,可通过邮寄形式将《居住证》IC卡快递到申请人家中,可以说足不出户。”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3月1日起开始申请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的积分落户申请时间是3月1日到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下面是关于积分落户的常见问题:
Q: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
A: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可申请积分。
Q:积分去哪里申请?
A:申请人可向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如果要申请积分落户的,可同时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Q:如何估算自己积分情况?
A:登录“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进行模拟积分。
Q:积分可以委托申请吗?
A:可以。委托办理积分申请的,需提供用工关系、监护关系及近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Q:在国外或港澳台获得的学位如何积分?
A: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证书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Q:如果《临时居住证》(居住登记)《居住证》中断过,居住年限怎么算?
A:可以累积计算,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每满30天按1月计算,不满12个月的不计分。
Q:社保中断过可以积分吗?
A:可以,社保按实际缴纳的月份计,补缴或外地转入的不计,重复参保的不能重复计。
Q:期房可以积分吗?
A:不可以,期房还不能居住,不符合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积分条件。
Q:积分落户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A:积分落户的落户指标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动态调整,不预设具体落户分值。总量指标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根据杭州市区人口发展状况、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综合拟定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后,将在中国杭州、平安杭州等网站公布。
Q:亲属之间落户还可以投靠吗?
A:亲属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老年投靠等)落户继续按原政策实行,不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来源:余杭晨报见习记者:童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