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知道吗?广东省内户口迁移不需要再跑回迁出地办理迁移证啦!
只需在拟迁入地提交申请资料就可以实现一站式办理。
这样一来,大大节省了办事时间和成本,真是棒棒哒!
那么,具体有哪些调整?一站式办理范围又包括哪些?快看↓
根据最新政策,从2015年11月1日起(以受理时间计),只要你是广东省居民,在办理部分项目的户口省内迁移时(含市内跨县区户口迁移),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核),对准予迁入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省内户口迁移(含市内、省内跨市迁移)一站式办理范围包括:
1、省内直系亲属投靠含子女投靠父母、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
2、省内招工调干含省内国家工作人员录用、企事业干部、职工调动以及企业员工招聘;
3、省内居民购房投资入户含符合本地区购房、投资、纳税等入户政策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
4、积分入户达到本地区积分要求,并申请户口迁移的省内人员户口迁移;
5、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
注意: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后,各地的准迁条件依照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自行调整,居民申请户口迁移仍按本地区相关规定办理,并继续沿用现有入户申请与审批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