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注意:如已选择民办一贯制学校“本校直升”意愿,则默认为学籍地入学,不能再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入学。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去居住地上学办理人户分离,回户籍地不需要办理
2、回户籍地/居住地点击平台首页“本市户籍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
3、申请号码:小升初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告知书》上的申请号码。
4、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电子学生证或《小学学籍证明单》上的19位学籍副号。
5、姓名:学生电子学生证或《小学学籍证明单》上的姓名。
6、手机号码:请使用《上海市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
7、手机验证码:每次登录时都会发送验证码至《上海市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需要注意的是,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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