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近日,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在莱山区购入一套二手房,取得不动产证,目前房屋近期开工装修,想先把户口迁过去,政策上是否可行?为啥有人说必须入住了才能签户口?请给予权威的官方说明,谢谢。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规定,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和“条件准入”原则,因此要求实际入住。派出所在受理申请材料后会有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您是否入住,如果尚未入住,是无法进行审批的,因此请您实际入住后再申请户口迁移。特此回复,感谢您对莱山公安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