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案例分析,没有职称如何居转户?

居转户从2009年执行,至2015年底,累计落户2.4万人,难度非同一般。看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

上海居转户案例分析,没有职称如何居转户?

  居转户从2009年执行,至2015年底,累计落户2.4万人,难度非同一般。

  看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此条件是可替代条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为基础条件

  符合以下附加条件可以优先落户

  上海功臣优先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有高级职称是可以优先落户的,现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高级职称,也有收入的要求,你都高级职称了,收入还不高,怎么也说不过去吧,要求社保基数以上不算高。

  医生、教师优先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这个郊区学校、医院的目录,可以在21世纪人才网查询的到。

  工资高优先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最新科创人才政策,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对人才的认定,两倍社保不算高,三倍封顶社保,个税越多越好。

  企业主优先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下面的例子,就是一个没有职称,想用工资高(社保2倍社平工资)申请的例子。

  案例:

  某公司总经理李某,至2015年10月上海市居住证累计办理月份84个月,持证期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月数84个月,来访咨询是否可以提交“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的申请。

  经人才中心核查及询问,李某的相关情况如下:

  (1)李某2008年10月份起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并逐年及时续办。2013年7月出台居住证新政策之后,李某也及时去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了居住证续办。

  (2)李某自2008年10月办理居住证开始,累计社保缴费年限已达7年;其2012、2013、2014年社保基数均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两倍,而2015年社保基数为元,未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两倍(元)。

  (3)李某没有中级职称。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09)23号)政策规定,李某虽然持证期间社保已满7年,但不具备中级职称,不符合申报条件之(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2015年社保基数没有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两倍,也不符合激励条件“(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因而,李某暂时无法办理居转户。

  解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1、申办居转户,不仅仅是持证和社保累计年限达到7年即可,而是需要同时满足五大申办条件(详见沪府发〔2012〕12号文第五条申办条件)。详见下图。

  2、激励条件三规定的“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一般是从申办之日起往前推算最近三年社保基数,即最近36个月社保基数均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两倍以上。

  这个社保基数数字差一点点也是不行的。而且还是要连续,出现中断,重新计算连续36个月时间。

  历年社平工资参考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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