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满7年,社保缴纳满7年的时间限制。
(1)重大贡献,获得相应奖励(必须是持证期间获得的),且是省部级或以上的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工种名称,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3)此项两个条件,任有其一,即可不受“上海居住证持证满7年,社保缴纳满7年”的限制。也就是说,有其一,并达到其它条件,即可直接申办居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