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某平台上看到有不少人讨论,关于“目前上海居转户对于前4年的审核已经放松,只要后3年符合标准就可以通过”的问题,还有不少人表示认同,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加上之前人社局针对居转户中满足市场化评价标准是“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这就造成很多人对于此事得误解!但是,今天小编就要告诉大家,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具体内容请往下看!
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居住证累计满7年
注:上海居住证持证时间是以累计计算的,因此居住证有效期中断也没关系,扣除相应时间即可!
2、持居住证期间社保缴纳累计满84个月
注:上海居住证中断期间,社保缴纳的时间也要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在持居住证期间,社保缴纳才算有效,另外补缴的社保也不算。
3、社保与个税匹配
①个税一定要是在本市缴纳的才可以
②社保、个税的申请单位要一致
③不能存在多家单位以工薪所得报税(重税)
④存在漏税,要及时申请补税
⑤国家的退税政策,不影响落户的申请,符合退税条件即可申请退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
1、走7年持证+职称需要保证社保基数前3年满足1倍,后4年满足1.3倍
2、走7年持证+无职称(即7年2倍)需要保证社保基数前3年满足1倍,后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其余时间也要满足1倍以上)
......
但是不排除有个别情况,比如前3年出现过社保基数不足1倍等情况,但是还是正常申请下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1.如果出现前几年社保基数较低的情况,且这部分时间属于小面积,那么把这小部分的时间扣除,其他时间仍然符合申办要求,是可以正常通过申请的。
2.一些条件很好的申请人,比如近几年连续社保基数缴纳较高,前4年里有少部分时间社保基数较低,也会被看出不太重要的瑕疵,不属于大问题,也是可以正常办理下来的。
3.前4年的社保并不是完全不看,政策中并没有对社保基数做明确要求,但是如果申请者社保基数一直按照最低缴纳,95%没有提交材料排队落户的资格,但如果真的是高端人才、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或许能成为这5%的可能。
注意了,以上的情况是建立在“少部分时间社保基数较低”的前提上,如第3点所说,大面积的最低社保基数几乎会被拒,需要把这些低社保基数时间扣除,重新等待至符合要求后再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