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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但是已经生育的女性,办理生育津贴是不需要结婚证这些前置材料的。官方的这一权威回复,瞬间冲上热搜。
昨天(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近年来,单身女性争取生育保险案例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议题。旨在保护所有女性生育期健康安全的“生育保险制度”,此前却已多次将未婚妈妈挡在制度门外。
2017年,上海单身妈妈张萌提起“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诉讼;不久前,也曾出现过未婚妈妈诉地方卫健委的案例。个案背后,限制单身女性申领生育保险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当前生育政策等问题也不断引发追问和讨论。
近年来,国家生育政策放开,很多地方都已经关注到单身女性生育权利保障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的最新表态不单单是为鼓励生育的应时之举,也并不是说社会在鼓励单身生育,而是尊重女性生育权的独立性,尊重每位妈妈的选择。这既有利于释放更广泛群体的生育意愿,体现生育保障制度的初衷,更展现出社会文明的温度,释放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善意与温暖。
(编辑:翟静实习编辑:张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