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不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落户
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即具备落户资格如果第一份工作社保不能满足落户要求,不会丧失落户资格只要在两年内开始在上海工作即可不要求在两年内完成社保累积不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落户申请
二、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即具备落户资格
不影响落户资格:
来上海工作之前在外地有工作经历来上海工作之前在外地人才引进落户
举例:
Kevin于2020年2月毕业回国,回国后先到深圳工作,并在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深圳。2020年8月,Kevin跳槽到上海工作,累积社保满6个月后,于2021年3月顺利落户上海。
三、两年后不可再有外地社保个税记录
影响落户资格:回国24个月后出现外地社保个税记录
举例:
Iris于2019年2月毕业回国,于2019年4月-2020年5月在上海工作。后于2020年6月回到无锡老家工作。Iris回国后未持续在上海工作,不具备上海留学落户资格
四、回国时间如何界定
获得国外学位证书后回国: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回国后获得国外学位证书: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留学毕业后在国外工作: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