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用途
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为回国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份证明,您在国外的学历很可能在应聘时得不到认可。出示归国留学证明,才能享受国家给予归国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北京、上海落户,申请创业资金(上海给予软件、薪片类创业基金,北京也给予各种优惠税收和场地免租等,各个地区有个别差异)。
办理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一、网上注册
到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简称“纽约中心”)注册及在线填写信息
登录后选择「回国证明」进入页面填写信息,填写时把留学期间涉及的护照、I-20、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准备好会比较方便。
二、邮寄材料
将全部申请材料与确认信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注:纽约中心不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也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三、材料审核及完成证明
材料审核、批注和邮寄的同时预留邮箱会收到相应邮件提醒。证明最终通过AAE邮寄至国内邮寄地址,快递单号在邮箱可查。
下图即《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示例:
注:新政后,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需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