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1日),福建省南平人才网发布《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来南留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从大专到博士研究生均有相应的人才补贴。
其中,博士研究生可享不超过80㎡的人才房或者40万元住房回购金,至少10万元安家补助,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可享受3年,这意味着博士来南平至少可以拿53.6万补贴。
除此之外,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还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一、人才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符合《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南平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工作满5年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房或40万元的回购金;
2.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规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3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3.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享受3年;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5.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确认中级职称。
(二)硕士研究生
1.符合《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与南平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工作满5年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房或30万元的回购金;
2.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规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3年内给予7万元安家补助;
3.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700元/月),享受3年;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本科生
1.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工作地无住房,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500元/月),享受3年;
2.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到南平市基层和南平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且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平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首次购房补助5万元;
3.2021年5月起,与南平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2万元;
4.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可按企业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予以补助。
5.所学专业属南平市紧缺急需专业的,被邀请来参加南平市政府部门举办的招聘会,给予500-1500元的交通补贴;
6.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大专生
1.2021年5月起,与南平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南平市本地高职高专和南平生源地应届大专生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2万元;
2.近5年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所学专业属南平市急需紧缺专业,到南平市基层和南平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且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平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首次购房补助5万元;
3.在南平市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扶持创业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南平创办企业(实体、网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在创办年度内申请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并由当地财政按现行办法给予贴息。
三、就业见习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市里各级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见习基地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四、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
(一)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南平市“3+4+5”产业集群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满2年,分别按全日制博士元/人、全日制硕士5000元/人、全日制本科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以上三项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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