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最高补贴8千,购房最高补贴8万!昆明要给这群人发放“大礼包”

意见明确,要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就业、扩大市场需求鼓励吸纳就业、支持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其中,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

租房最高补贴8千,购房最高补贴8万!昆明要给这群人发放“大礼包”

  意见明确,要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就业、扩大市场需求鼓励吸纳就业、支持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

  其中,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用1人7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以上人员,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当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创造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等有利条件。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共享用工、余缺调剂、就业服务等制度,降低就业创业成本。

  鼓励来昆落户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

  对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鼓励来昆就业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给予租房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加强住房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建设

  每年经考核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校园工作站,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助。

  加大线上招聘力度

  对成功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500个以上岗位60家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2000个以上岗位的,分别按照每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线上招聘补贴。同一机构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加大创业载体升级支持力度

  每年评选5个优秀园区给予20万元升级扶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或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满1年的,按每入驻1户企业(实体)5000元、每吸纳1名城乡劳动者就业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对主动为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团队)减免不低于6个月场地租金等费用,并帮助其成功在创业园区(基地)注册的,按每户企业实际减免租金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每个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园区场租补贴。

  落实创业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省级“中国创翼”大赛奖项并在昆明地区登记注册经营的个人或团队实体,给予最高10万元的获奖补助。

  对毕业5年内:

  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扶持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场租补贴。

  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大学生,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培育创业创新生态环境

  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的创业贷款可获得性。定期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春城创投俱乐部投融资培训和服务等活动,持续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双创品牌。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给予每个项目3万一6万元无偿资金资助。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供给。

  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探索建立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室,为大学生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简历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心理辅导等就业服务。

  积极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给予每个站点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补贴。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加强创业创新技能人才培养。

  建立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功能,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组建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库。

  确保公平就业。为登记失业的城乡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最美创业者”等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促进就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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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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