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人才引进落户
1.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3.高技能人才;
4.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5.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方法二:留学生落户(半年到一年)
公司条件:
1.公司在上海注册;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在本市依法纳税,
个人条件:
基本要求
1.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请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含)以上;
2.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3.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学历及社保要求
1.不看社保基数
(1)申报系统内世界大学排名Top50留学生直接落户
(2)51-100留学生上海缴纳社保个税半年落户
2.半年1倍社保个税
(1)海归博士
博士不论毕业院校,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回国皆可落户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2)海归硕士
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
国内非“双一流”高校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研究生
国外正规院校本科+硕士(排名均不做要求)
(3)海归学士
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学习时间2年以上
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4)进修访学
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满1年
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满1年
注:2023年7月前1倍社保基数为元
3.1年1.5倍社保个税
(1)国外排名500以后的高校本科(不含大专起点本科)
(2)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排名500以后的高校硕士
①国内双一流大学,即国内211.985大学;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即国(境)外世界排名500强院校。
②本科在外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年720天,硕士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