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7年居住户,去人才中心提交资料被告知他们系统查时间不满7年,的确有两年时间是就业类的居住证,给出建议是去开居住证时间有效的证明,2018年1月前还可以去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证明(二)》这个可以盖章的证明是有效的,最近去了三次居住地派出所没开具出来,被告知他们从18年1月之后就不给开具所有证明及盖章了,后来通过熟人由派出所去上级分局都问过了,还是开不了,得到的答复是所有事宜转至区事务受理中心,可受理中心只能开具没有盖章的居住证详单,(详单拿去人才中心又不被认可),大家有没有相同的情况,后续应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