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无同一人可以在两地缴纳社保的规定;这样做的话,今后会受到诚信的质疑,也不利于你解决户口问题。
你说的按“夫妻分居制度走”,应该就是办理《照顾家庭困难调沪》--夫妻分居,它依据的是---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该条款规定,首先你必须符合“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其次是“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其三是“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从以上条款规定可以看出,要按夫妻分居来解决落户上海问题,难度绝对不小,且还需费时5年以上,那还不如着眼于夫妻投靠的方法---它最多只需10年。
自己考虑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