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以下3类归到违反国家政策里来讲:
1、提供假材料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刑事拘留、行政犯罪记录
从大概念上来说,以上3点都属于违背了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政策的要求。
违反了国家的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在申请享受一些国家给予的待遇时,总会被“拒绝”,做严于律己的好公民,才能享受到国家福利。
在居住证积分的政策中,规定了提交假材料、有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应处罚措施,虽然在政策看起来好像不是很严重,可在实际办理中,提交假材料会直接拉黑,有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记录的不予接收申请材料,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一票否决”,取消申请资格。
1、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2、政策有效期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原文政策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1、提供假的身份证明
2、提交假的婚姻证明
3、提交假的户口证明
4、提交假的生育证明
5、提交假的学历证明
6、提交假的就业证明
7、提交假的职称证明
8、提交假的表彰奖励证明
9、提交假的档案证明
等等...
政策要求是:
5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每次扣50分
5年内有刑事拘留记录,每次扣150分
如果5年前有记录,还是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的,但是主要还是看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严格程度,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标准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
★未婚先育
是指在未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判断标准:结婚登记时间晚于子女出生证时间。
★未婚先孕
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偶的男女。也包括双方有合法配偶的。
未婚先孕的关键是子女出生前进行结婚登记。
★非婚生育
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生育子女,常说的未婚妈妈就属于,和未婚先育的区别是出生医学证明也属于单亲医学出生证明
2016年前生育的二孩
全国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每对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要注意,在此时间节点之前二胎的,如无法提供再生育审核表和二胎准生证,都属于超生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