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落户放松,有房产证,居住证满半年即可落户!不要社保啦

从相关部门获悉,嘉善将放宽落户政策,在原有政策上取消了缴纳社保的限制,只要取得不动产证(70年产权)居住证满半年即可申请落户,新政将在2020年6月1号试运行(过渡期),7月1号后全面实行新政。居住落户(嘉善县外户口迁入):政策规定:《浙江省常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

嘉善落户放松,有房产证,居住证满半年即可落户!不要社保啦

  

从相关部门获悉,嘉善将放宽落户政策,在原有政策上取消了缴纳社保的限制,只要取得不动产证(70年产权)居住证满半年即可申请落户,新政将在2020年6月1号试运行(过渡期),7月1号后全面实行新政。

  

居住落户(嘉善县外户口迁入):

  

政策规定:《浙江省常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请提供以下材料:

  

1、迁移人及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迁移人户口簿原件:3、迁移人不动产权证或者房产证(如果是房产证的话,还另需提供土地证和契税证);4、《浙江省居住证》原件或者6个月以上居住登记凭证;5、随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随迁人员是迁移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随迁人员是迁移人子女的,需提供迁移人《结婚证》、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注:1、《浙江省居住证》与居住登记凭证上登记的地址须与拟落户地址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请到辖区瞥务室进行更改。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迁入户口:3、未实际居住拟落户地的不得迁入户口:4、办理迁入户口登记当天务必将原件带至迁入街道(镇)派出所办事大厅进行材料核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5、办理迁移户口递交材料或者办理落户的时候,均需迁移人本人前往办理。

  

注:以上居住落户,主要提供的资料已经标注,也就是说取得拟迁入地的不动产证,然后在拟迁入地取得居住证满半年,其它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等常规资料即可前往拟要落户街道(镇)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落户,以往的社保条件限制将取消。从相关职能部门获悉,新政6月1号试运行阶段,落户政策新老办法同步实行,6月份在达到缴纳社保标准同时取得不动产证和居住证或不动产证满一年情况与新规取得不动产证居住证满半年两者都能申请落户。7月1号以后嘉善将全面实行落户新政,老政策中的社保条件已经不再看了。

  

备注:1、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可以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以后,找到首页的“公安服务”一“公安专区”一“治安”一“流动人口”一一里面可以选择“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或者“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嘉兴)或者“投资创业、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嘉兴)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办理。2、网上办理不会操作的,办理居住登记请到各个辖区警务室进行登记办理;

  

  

注意

  

:目前嘉善县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姚庄和西塘镇户口迁移依然冻结,新政目前除了西塘和姚庄外在嘉善全县适用。以上两镇从2018年12月14日下午3点开始,暂停办理除了出生申报、退伍军人回原籍、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之外的一切户口迁移,具体何时恢复户口迁移,需要等待县政府通知。如果申请者户口迁移的材料、手续齐全的,请在相关派出所做好纸质登记,以便恢复户口迁移后可以第一时间通知到您。

  

至从制定出台《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后,积极消除了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取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前置条件和惯性做法,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户口规定》也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嘉善对落户的放宽将极大便利外来人口迁入我县,走在了全市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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