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之前签的三方协议是一家在老家的公司(现在已经倒闭了),后面档案就一直放在老家人才服务中心了,档案里记录的这家公司的入职时间是2012年9月(划重点),事实上在这家公司实习是3月份,实习不到2个月就去厦门找工作,没有交五险一金,入职厦门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6月直到辞职来上海找工作了。现在在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人才服务中心开调档函到老家人才市场要求核档。档案审核的时候发现档案里只记录了老家实习的那家公司(因为是拿报到证去报到的),上海这边只要求老家人才市场提供我厦门那家公司的档案材料(离职证明),但是老家人才市场说他没办法这样做,因为这两家公司入职时间有冲突(一个是2012年9月,一个是2012年6月)。现在我该怎么办,求大神指点啊!就是为了小孩读书而已!!
我也有类似问题。在上海工作后,找了个中介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导致工作经历重叠,社保重复。现在才知道有问题。真是醉了,有没有老师给解答下我该怎么办?公司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还对我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