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金的不同
居住证对大学生最大的用处就是缴纳“四金”,这也是上海市宣传居住证的一大卖点。所谓“四金”其实是“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虽然有了居住证,单位和个人就能缴纳这“四金”;但在今后享受“四金”上,与有上海户口的毕业生有所不同。
1.1养老保险
目前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只对有上海户口的职工有效,从外地来沪工作但没有上海户口的人员,目前不能享受上海市的社会保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委托承办单位为你办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但社会保险账户只有一个,且又随户口,所以如果你一直没有上海户口,将来要在上海领取养老保险可能有困难。
1.2失业保险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这显然是一个扯皮的条款。真出了问题,肯定是两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无法取得一致的,而等“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时候,如果还没找到工作的话,恐怕已经流落上海火车站了。
所以,将来万一在上海失业,享受失业保险金也可能会遇到困难。
而事实上,在上海市的一个网站上看到的解释是,“办理《居住证》后可以办理‘四金’中除失业保险以外的‘三金’,具体办理可向各区县社保中心社保部门咨询”。显然,从这个解释理解,也就是说压根儿没有失业保险。
1.3医疗保险
这个没查到相关信息。不过我的了解时,在上海做博士后都可以(也只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这个是可以确定。
1.4住房公积金
可能有很多同学是选择到正规的大公司就业,但不排除还有一部分人会到小企业工作。那么,你就要小心了。有些企业不是很规范,或者说很不规范,能省钱就省钱,尤其是在这"四金"方面。
居住证的规定说,居住证的持有者是可以交四金的。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条款。因为居住证持有者是不受上海市劳动保障系统保障的。也就是说,你享有进入保障系统的权利,但保障系统不承担必须保障你的义务。
因此,这在公司方面是有选择权的。公司可以选择不给你交住房公积金,且这是合法行为。甚至是不给你交前述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当然,这属于非法行为。
1.5离开上海时,四金的处理
居住证持有者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可在持有者离开本市时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而持有者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建立帐户的,将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持有人。这还算有点儿人性。
2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
而在前段时间出台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应急毕业生申请的居住证期限为一年。
那么,这就有了下一个区别。
3居住证到期的申请
户口是没有期限的,而居住证一年就到期了。即使将来不是一年期的,规定也是“一般不得超过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期”。而到期就要重新申请。那么,就要重新拍照,填表,交费。每次都是这样,这一点和北京暂住证没啥区别了。
同时,引出下一个问题。
4居住证的费用
居住证的工本费是50元。第一次对应届毕业生有优惠,半价,呵呵。而且各种验证都是在学校办,不用花钱。如此想来,做学生就是好啊。
但第一年过了以后,除了50元工本费之外:二级医院的体检费用,大概是140;学历验证,80元一次;如果是双学位,费用double;像什么四六级证书啊,计算机证书啊...如果都要验证的话,都是统一价格,80元一次。
自己计算一下吧......
5居住证和户口的关系
居住证和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只是说申请了居住证后,仍然可以申请户口。但从没有居住证可以转成户口的说法。至少目前是这样。
当然政策或许有变。一切皆有可能嘛。
不过可以想想,在入沪政策明松暗紧的情况下,让精明的上海人绞尽脑汁,憋了这么久才把户籍政策想出来的情况下,可能把那么多居住证持有者转成户口吗?两个字,扯淡!
6用居住证无法在上海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去公安部的网站上查查就知道了。
办理护照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个人港澳通行证同理。
7用居住证无法在上海办理婚姻登记
这在《婚姻法》里明确规定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要出具双方的户口本、×××。
当然,如果你的新郎或新娘有上海户口,那好说了。但至少也要把你的户口本拿到上海来。
8子女入托及入学问题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中提到,“《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这前半句是说持有人能干什么,但后半句是说,你能不能干的了,还得我说了算。这是《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中各项条文的最大“特色”,也是最让人ft的地方。规定中提及的很多待遇,用的都是“可”、“可以”、“应”、“应予”这类建议性的词语,而没有一条是“必须”这样的强制性表达。而且,还要去参照所谓的相应主管部门的“乌龟的屁股”。
因此,各项待遇能否落实,一要看聘用单位给你愿不愿意办,二要看具体的行政管理部门想不想给你办。
就子女入托入学的问题而言,“具体办理可向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咨询”。从网上查到的实际情况看,各区县存在差异,而“交纳赞助费”和“不能以上海生源身份参加高考、中考”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这一条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还早。祝愿我们在需要实际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都已经小有成就,可以轻松在体制内灵活搞定了。
9是不是还有其他不同之处,欢迎补充。
10结论
对于年轻人而言,因居住证和户籍的差异而给实际生活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
如果的你的收入足够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因居住证和户籍的差异而给实际生活带来的影响,自然就不值一提了。
这两点显然是废话。四金本来就是为了将来而非眼前利益做保障的。子女入学入托的问题,对于广大应届毕业生而言,恐怕也是若干年后才提上日程的。如果咱足够有钱的话,什么狗屁的居住证、户口,什么上海、北京,即使香港、纽约,也同样能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
办理居住证显然只能是无奈之举。不过别无选择的话,坦然接受也无妨。随着居住证持有者的范围扩大,待遇也许会真的和户口一样一样。但什么时候能实现,咱们这代人能不能赶的上,就不敢定论了。
也许,哪次人大会议一开,啪叽,户口就取消了,也不一定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