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分到期后办理积分确认(续办):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网签),在申请人的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利用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受理。
(2)积分个人账号密码重置、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等业务办理:
个人账号密码重置:将密码重置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我中心。
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将密码重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我中心。
单位注册: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经办人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我中心。
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申请人配偶及子女所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我中心。
快递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D栋一楼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国内人才事务受理科收(备注:积分办理)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地址:
附件材料要求:所有文件材料已扫描PDF格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